关于筹备第二届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日期:2024-01-12 浏览: 1644
鄂土建学会会字〔2024〕2 号
各有关单位:
第一届专家委员会(简称省专家委)自2019年成立以来,按照《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和《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组织开展专家委的各项工作。5年来,省专家委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术活动,组织重点项目现场考察与交流;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组织科技成果评价,推进土木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开发与应用等,有效地提升了省专家委整体学术水平和服务能力。第一届专家委员会即将届满5年。经研究,决定按照《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进行换届。为了更好地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科技创新的积极性,第二届专家委员会推选采取个人申请并经单位推荐的方式,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从委员中选举产生,同期吸纳一批中青年技术骨干进入专家委员会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范围
城乡规划、建筑设计、结构工程与加固、隧道及地下工程、岩土工程、风景园林、市政公用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铁路工程、建筑给排水、热能动力与暖通空调、电气与自能化、建筑材料、施工技术、水利水电、工业设计 、城市燃气、地源热泵与太阳能建筑应用、绿色建筑与节能、信息化与BIM技术、建筑装配式及智能建造、工程管理、工程总承包(EPC)、城建档案、安全工程等。
二、委员申报条件
1.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责任心强。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20年及以上并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3.具有正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本专业范围具备领先的技术水平,具备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熟悉工程建设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愿为建设事业发展服务;同时持有注册执业资格者优先。
4.曾获得相应的国家优秀项目奖或科学技术进步奖者优先入选;获院士、勘察设计大师称号﹙不受年龄限制﹚及享受国务院或省(市)政府专家津贴者优先入选。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8岁(省内权威专家,年龄不受限制)。
6.所在单位为单位会员或者为个人会员。
注:专家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从事专业工作年限满15年,其他申报条件与委员相同;委员以个人申请并经单位推荐的方式;专家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三、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请。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专家委员会委员申报表》(见附件1)或《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专家申报表》(见附件2)。
(二)单位审核。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按照公开公正、全面考量、择优推荐的原则,对申报人进行审核、把关,每单位每专业推荐委员人数最多1名,也可不推荐,每单位每专业推荐专家人数不超过2名。单位审核通过在《专家委员会委员申报表》或《专家委员会专家申报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集中报送。由推荐单位将《专家委员会委员申报表》和《专家委员会专家申报表》一式两份寄(送)至,电子版发邮件至:hbcas2007@163.com,申报表要求PDF扫描件和WORD格式文件。
四、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 2024年2月29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莹娜 027-68873317;18571598670
方晓梅 027-68873317;13871511163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2号建设大厦侧门11楼1113室
附件:
1. 专家委员会委员申报表.doc
2. 专家委员会专家申报表.doc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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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科协关于开展2023年度湖北十大科技进展遴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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