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科协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湖北省青年科技人才晨光托举工程的通知》

   日期:2025-05-15     浏览:7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协,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企业科协、院所科协,各有关单位:

湖北省青年科技人才晨光托举工程是省科协面向职业早期青年科技人才开展的专项资助计划。为进一步发挥全省科协组织联系服务青年科技人才的积极作用,完善青年科技人才发现、举荐、培养机制,助力职业早期青年科技人才在创造力黄金期做出突出业绩,根据《湖北省青年科技人才晨光托举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现将2025年晨光托举工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

湖北省青年科技人才晨光托举工程(以下简称晨光托举工程)资助分为A、B两类,资助金额5万元。A类由省科协直接资助,名额30人;B类由被托举人所在工作单位或推荐单位自筹经费资助,名额50人。  

二、申报资格

申报人员应为我省理、工、农、医、交叉学科的一线青年科技工作者,从事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北斗、人工智能、低空经济、合成生物和脑机接口等产业的可优先推荐。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学风道德;

2.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女性或医学领域的申报人年龄可适当放宽2岁;

3.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含高级工程师、副主任医师、副研究员等);

4.不少于3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其中1名专家应与申报人在同一工作单位),企业可适当放宽为副高级;

5.热爱并致力于科研事业,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突出的科研潜质,有独立完成科研项目的能力;

6.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青年科技人才不可申报本项目。

三、推荐渠道及名额

1.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协;

2.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院所科协;

3.中央在鄂单位、省直单位;

4.在鄂高校附属医院、省级医疗卫生单位,汉江实验室、湖北实验室;

以上渠道推荐名额不超过2名。青年科技人才特别集中的推荐渠道,经书面申请可适当增加推荐名额。

四、工作程序

(一)组织推荐

1.符合条件的申报人经同行专家评议(附件1),向推荐单位提出申请,推荐单位根据申报情况,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对象,自行登录系统注册,填写《湖北省青年科技人才晨光托举工程申报表》(附件2),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二)形式审查

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形式审查,并上传推荐工作报告和公示材料。未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人,各推荐单位应及时系统回退并写明回退理由;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人,由省科协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三)组织评审

省科协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晨光托举工程A、B类建议人选。B类建议人选由人选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出具资金支持证明材料。逾期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确定人选

晨光托举工程建议人选提交省科协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入选人选在省科协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到投诉举报并查实的,取消入选资格。

(五)托举服务

落实《湖北省青年科技人才晨光托举工程托举服务清单(试行)》(附件3),向入选者提供相应托举服务,助力职业早期青年科技人才成长。

五、工作要求

(一)申报人应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客观、准确、完整填写申报材料,所填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对于材料填报不实和有其他学术不端行为者,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资助资格,并记录在案。

(二)推荐单位应积极履行推荐职责,遴选推荐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严格依据申报条件,做好申报人资格审查、科研诚信把关、专业能力评价,完成有关推荐程序。

(三)晨光托举工程被资助人须在项目实施一年期内完成相关科研、学术、研修等活动,在项目实施期满2个月内,向省科协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和有关证明材料。

(四)晨光托举工程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被资助人出国(境)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国际交流合作项目,到国内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研修活动,在本单位开展课题研究和技术攻关等产生的相关支出,必须专款专用。如未能实施所申报的学术活动,须将资助款项退回。

六、材料报送要求

晨光托举工程实行线上填报,线上审核通过后,纸质材料(一式五份)由推荐单位统一寄送至湖北省科协国际部。

(一)申报方式。省科协网上服务大厅——青年科技人才晨光托举工程项目申报系统。

(二)申报时间。推荐单位向省科协信息中心提交《账号申请表》(附件4)。省科协信息中心完成注册授权后,向推荐单位开通形式审查权限。个人网上注册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10日,推荐单位形式审查截止时间为6月17日,省科协申报系统关闭时间为6月24日,推荐单位递交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三)材料清单:

1.同行专家评议意见表;

2.湖北省青年科技人才晨光托举工程申报表;

3.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职称及最高学历证明材料、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4.推荐工作报告和公示材料。

 

联系人:马  瑛 027-87896085(业务咨询)

张长乐 027-87813803(账号分配)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9号湖北省科协国际部

 

附件:

1.   同行专家评议意见表.doc

2.   湖北省青年科技人才晨光托举工程申报表.doc

3.   湖北省青年科技人才晨光托举工程托举服务清单(试行).doc

4.   账 号 申 请 表.doc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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